劳动仲裁委员会由设立的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几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按行政区划分层次设立。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任免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深圳市宝安区 滨海小学的校长介绍李伟,女,汉族,高级中学教师,中共党员,滨海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英语教育硕士,中国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兼职督学,宝安区首席英语教师,宝安区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兼职教师,宝安区名师教育团成员,有海外学习经历,曾参加中英校长论坛、宝岗校长论坛,受邀在深圳市校长资格培训班授课。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著作和论文数十篇,主持多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20多年,我始终尊重每一位学生,信奉“孩子第一”的教育理念,在教学实践中坚持“如果孩子不能遵循我们的教学方法,我们就必须遵循他们的学习方法”的教学方法,努力贯彻“珍惜童年的价值,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理。